法律分析:公司員工的公積金壹般需要繳存滿壹年才能用於購房貸款。公積金貸款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十二個月以上;3、在本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支付規定首付款比例以上的購房款;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貸款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流程: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銀行提交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2)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3)穩定的家庭收入證明及其他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文件;(五)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擔保人提供擔保並支付擔保費,借款人、貸款人、第三方擔保人* * *簽訂三方合同。(七)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2.對於資料齊全的貸款申請,銀行會及時受理審核,並及時提交給公積金中心。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開戶銀行。4.銀行根據公積金中心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借款人夫婦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審核。公積金中心審批後,由受托銀行撥付委托貸款資金,受托銀行根據貸款合同按時足額發放貸款。5.房屋有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如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共同簽署並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應將有價證券交由管理部或聯合中心保管。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單位聘用職工,應當自聘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自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納並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至住房公積金賬戶,受委托銀行將其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納或者少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並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提高繳存比例或延期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