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單位如何補繳之前社保
1、企業給員工辦理社保補交業務,需要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網上服務憑條中將參保人員信息導入到“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自子系統”中;
2、然後企業通過系統來錄入社保補繳明細;
3、之後將《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 導出並打印蓋章,壹式三份,最後補繳申報;
4、通過後即可為員工補交社保。企業給員工只能補繳近期三個月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導致的社保斷繳,如果超過這個標準的話需要找專業的社保代繳機構進行補繳。
二、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壹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能通過壹些代理機構來操作。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社保的補交是從開始辦理社保以後斷交的部分,不能往前補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