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型Token是各國監管的重點。壹旦Token被認定為證券型, 與之相關的區塊鏈項目的合規性要求就會被提高,比如需要取得相應的?融牌照,通過所在國監管機構的審批,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管等等。相較於證券型Token,非證券化Token發行比較容易?,面臨的監管也較少。因此,區塊鏈項目發行Token時,由?師事務所出具Token非證券化的法律意見對整個項目的正常推進有著重要意義。
目前,新加坡的主流數字貨幣交易所為規避自身的風險,大多 要求項目方提供Token非證券化的法律?意見書。
以本司操作過的區塊鏈項目新加坡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為例, 主要從Token本身和Token持有人權益兩方面來闡述Token不屬於SFA定義的資本市場產品。
在新加坡進行區塊鏈項目的主要流程:
壹、註冊新加坡公眾非盈利基金會
因為區塊鏈的業務性質使然,所以在新加坡進行項目的企業都是註冊公眾非盈利基金會,也更有說服力;註冊新加坡基金會需要的資料有:
1、基金會名稱:英文名(結尾為FOUNDATION LTD.)
2、需要3名董事成員身份證(壹名新加坡國籍成員由卓誌提供,另外兩名自行提供)
3、經營範圍:62019 Development of other software and programming activities n.e.c.
62022 Software consultancy
4、註冊資本:不用驗資,最低1新幣,無最高上限。
5、公司秘書(卓誌擔任持牌秘書)
6、新加坡註冊地址(卓誌提供)
7、註冊時間:10到25個工作日
二、出具token非證券法律意見書
前面已經提到法律意見書的作用,出具法律意見書不僅需要基金會的文件,也需要項目的白皮書提供給律師,來進行修改,使其符合新加坡現行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