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流程:
1.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殘疾兒童持有相關證明和材料:父母、子女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原件及復印件:
4.低保原件及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人員需出具縣級扶貧部門證明原件);
5.低收入分配水原件及復印件;
6.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7.向戶籍所在地基層殘聯申請,市殘聯審核合格後指導其填寫《殘疾人及殘疾兒童大學生申請表》。
2.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和《殘疾人及殘疾兒童大學生申請表》到所在村、社區進行審核,確認信息真實性,確認無誤後蓋章。
3.持上述相關材料到鄉鎮復檢,確認後蓋章公示,公示五天無異議後報市殘聯。
4、由市殘疾人聯合會統壹向市殘疾人聯合會申報。
法律依據:
《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國家助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秀;
4.好好學習,積極上進;
5.家裏經濟困難,生活節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