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殘保金的繳納方式和標準是什麽?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辦法》,殘保金的繳納標準為全國統壹標準,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計算。具體繳納方式包括:
用人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度的5月31日前,將上壹年度的殘保金繳納至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銀行賬戶。
自然人應當在每年度的5月31日前,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銀行繳納殘保金。
殘保金的用途是什麽?
殘保金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住房等方面的支持。
殘疾人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和運行。
殘疾人就業和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殘疾人創業和自主就業的啟動資金。
殘疾人保障基金的建設和管理。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殘保金正常人也要交嗎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二條在實施了按照比例來安排殘疾人士的就業地區,凡是單位安排的殘疾人達不到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單位,機關,團體,實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要按照年度差額的人數和上壹個年度本地職工的平均年薪來計算交殘疾人在就業方面的專項資金。個人是不需要繳納殘保金的,殘保金是國家為了讓企業解決殘疾人士就業問題專門設立的壹項針對企業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