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可以用 住房公積金貸款 的。 申請 公積金貸款 需要具備的條件: 1.建立 住房公積金 制度滿壹年,且按月足額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協議以及有關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4.購買住房的,應已支付了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期 購房 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不低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籌資金; 5.能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保證條件。目前 公積金 辦理中心認可的保證方式有用已取得產權的房屋作為貸款 抵押 物、由擔保公司或房產公司用貸款所購房作為貸款抵押物並同時提供連帶或階段性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聯保。 申請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購房合同 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2.離、 退休 :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3.在職死亡:委托提取人 身份證 明,提取人單位證明, 死亡證明 (原件及復印件); 4.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準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6.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7.償還 購房貸款 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步驟: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經濟適用房 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 委托貸款 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 證人 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 借款合同 ;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 貸款申請 ,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壹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 抵押合同 》、《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 質押 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 保證合同 》後,辦理借款手續。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