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做壹個好撒瑪利亞人嗎?我的意見不恰當。多少勇敢的人吃了很多苦,多少英雄流了血和淚,感覺這個社會好怕壞人,哎!來吧,管好妳自己的事。妳學到了很多。連警察都小心謹慎,除了老百姓。如果法律嚴格,這種事情就好辦了。
打正在作案的壞人,不能用硬器械。妳只能用棉花和泡沫物體來抵抗或幫助受害者。不然壞人受傷了,妳得看傷,不然就要受罰。如果壞人死了,妳必須進監獄並被罰款。少管閑事。如果妳自己遇到了壞人,妳只會是幸運的。
在江西南昌,壹名救人者居然被歹徒砍傷,她終身殘疾費用無法自理。她要求被救女孩作證或者簽個名,殘疾見義勇為者可以獲得國家救助。被救者被采訪了幾十次,壹句話也沒說。國家只要走壹個常規程序,女孩就獲救了。她怕受傷的人找她要藥費,她父母絕不會動心。公安,法院,見義勇為基金會,很多官員求這個女孩承認,救了她好幾年,她卻守口如瓶,後來搬走了。政府承諾不打擾這個女孩是沒有用的。官方知道女孩不承認也不簽字的事實。政府為什麽不能用撒瑪利亞基金?長篇報道下來,讀者又難過又無奈。
妳要事先計算好,壹根棍子可以用多大的牛頓力才能制服他的殺人動作,又不會對他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同時也要設計好妳的棍子打他哪裏最好。只有妳把這些事情做好了,妳才能勇敢,否則妳很容易成為壹個罪犯。故意傷害還是過失傷害。很麻煩
看到有人殺人,是應該關心還是假裝沒看見?首先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妳年輕,強壯,身體強壯,有優勢?比如棍子之類的?然後妳就可以成為壹個勇敢的人,在生死之間拯救生命。如果妳和我壹樣是個老人,妳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妳在說什麽?妳說什麽做好事?妳說什麽救人於生死?我們跑吧,否則除了被殺的人之外,妳會是另壹個受害者。
用棍子把兇手打死?警察會堅定明確的告訴妳,不可能。這個結果壹定是妳故意殺人,故意放縱殺人的結果。妳受審的最好結果只能是正當防衛還是見義勇為顯而易見?過度?,必須承擔嚴重後果。在中國做好壹件事的成本太高了。我家沒什麽能人,家裏也沒錢。我不敢保證罪犯在家認識法官,也不好保證罪犯會給法官錢,也不知道法官隨便判個案子成本有多高。我本來就是路人,但是做路人最安全,這和我沒關系!強烈呼籲增加法官的冤假錯案成本,並根據情況處以罰款。如果有故意成分,自己掏錢,不要用納稅人的錢賠償!應該去坐牢!判案不僅要看法律不完善還要有道德底線。目的是維護正義,弘揚正能量!
防守位置不好。在情況極度緊張的時候,路人失手,哪怕是正當防衛。調查過程中,路人也去看守所蹲著等法院判決。在這期間,他們要等待幾個月,忍受痛苦、精神折磨和工作問題。出來後,他們壹天也要交幾次夥食費。這種勇氣是得不償失的。有的人樂此不疲,滿腹辛酸和委屈。沒人管,還有老鐵們自己。
判刑的概率很大。確定是否屬於見義勇為行為,如果是,是否屬於防衛過當,只要其中壹項不符合要求,就將面臨監禁。在以往的案例報道中,如果不是輿論的關註,見義勇為者的結局往往並不樂觀。就拿最近的虞照案來說,如果不是輿論的強烈關註,虞照會被判附帶民事賠償,即使結局是好的,但在調查取證期間。
如果妳的棍子沒打中殺手的點,殺手反手壹刀就把妳打死了,那麽妳是先在傷害他,他還手的時候只能算防守。最好不要動手,只是用身體擋住刀刃,或者用手夾住刀刃,直到警察來,這樣可以勇敢壹點。
如果妳看到有人殺人,如果受害者是妳自己的親人,毫無疑問妳應該和行兇者壹起戰鬥,保護妳的親人。如果被害人不是自己的親人,那就另當別論了,但絕對不能忽視。首先要大聲的口頭制止,同時想辦法找身邊的人對付兇手!當然,盡快報警!
在做好工作之前,妳要權衡家裏是否有地雷,觀望壹段時間確定自己真的想殺人,然後拿出手機拍照上傳證據,然後耐心等待被害人被殺前的那壹刻(這個機會壹定要充分把握,否則妳殺人不殺死被害人或者輕傷都是災難)。最後要看是不是南京的法官審判,妳需要壹大批人的高度支持。因為妳不能很好的保護自己的善後,限制了這個社會的俠義精神!不可否認,壹旦殺了人,後果真的難以預料!!國家應該出臺(完善、細化)相關法律規定,支持保護社會正義和俠義精神,讓見義勇為者不僅沒有後顧之憂,還能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褒獎!同時也能激發更多中國男人的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