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住院在政策範圍內個人承擔的所有醫療費用均可按規定比例報銷,報銷金額不封頂。轉診轉院、異地就醫入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患者或者所在單位墊付,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由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憑相關材料至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超過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在本市壹級、二級、三級醫院住院的報銷比例分別為80%、70%、60%,A類低保、重度殘疾參保人員在上述報銷基礎上提高10%。
醫療保險報銷:
1、門、急診醫明悉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激者乎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壹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
5、住院醫療。
綜上所述,換腎價格昂貴,分為手術前費用和手術後費用,換腎地區不同,醫院不同,費用也就相應不同。如果是家屬提供的腎,相對要便宜壹點。換腎壹般需要10-20萬元,每個月還要服用上千元的抗排斥藥物,此藥物還得終身服用,醫保的報銷每個地區也不壹樣,大多數都是3-4萬左右,換腎後需要多喝水、多休息,避免吃辛辣刺激的食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