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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大學生自主創業基金

青海省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青海省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青海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基金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支持我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專項資金,由省、州(地、市)、縣政府分別籌集。主要通過財政撥款和社會救助等渠道籌集資金。記者從青海省人事廳人才流動發展處了解到,該資金已經到位。

省、州(地、市)、縣政府成立由人事、財政、教育、工商、銀行等部門組成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基金的管理,協調解決基金使用中的問題。基金管委會在人事部設立辦公室,負責辦理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和貸款貼息審核、貸款回收等事宜。同級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和撥付。

應用條件

2005年以後(含2005年)我省高校畢業的畢業生,具有我省戶籍並在我省自主創業的畢業生,2005年以後(含2005年)外省高校畢業且戶籍已轉入我省的畢業生均可報名。該基金主要用於高校畢業生創辦和引領科技創新企業的貸款,以及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貸款貼息。具體情況如下:

(壹)高校畢業生畢業後5年內自主創辦並領辦企業等經濟實體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

(二)依法註冊並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具有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有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文件或財產證明。

(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五)在校期間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誠實守信,無不良行為記錄。

申請和批準程序

對於符合資金申請條件的項目,申請人可按以下程序提出申請:

(壹)自主創辦的科技創新型龍頭企業需要基金貸款支持的,由借款人填寫《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表》,憑身份證、畢業證、營業執照、項目可行性報告和擔保證明,到工商部門的同級基金管理機構申請貸款。

(二)自主創業需要貸款貼息支持的,由貸款人填寫《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貼息申請表》,持貸款申請書、身份證、畢業證、營業執照、擔保證明,向核發營業執照的工商部門同級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貼息,經審核同意後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貸款經銀行批準後,到各級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辦理貼息手續。

(3)各級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貸款和貸款貼息的相關信息進行調查和認證。對符合條件的,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借款人(貸款人)。

(四)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水平確定。貼現時間按經辦行發放貸款的時間計算。貼息金額由經辦銀行每季度如實報送同意貼息的基金委辦公室,經財務部門審核後撥付。

支持配額和持續時間

(壹)高校畢業生創辦和引領科技創新企業,註冊資本65438+萬元以上的,可提供6萬元以內的貸款支持;註冊資本65438萬元以下的,可提供3萬元以內的貸款支持。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的,按銀行同期最低利率結息。

(二)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2萬元以下的貸款貼息。2名以上高校畢業生合作創業的,貸款貼息規模可適當擴大,但不超過4萬元,貼息期限為3年。

(3)每名高校畢業生只享受壹項優惠政策。

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可免交相關費用。

大部分自主創業的大學生畢業時間不長,沒有太多的創業經驗和資金。為了幫助這些大學生,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青海省工商局出臺了壹系列優惠政策。

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含建築、娛樂及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其經營之日起壹年內免收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含工商登記、變更登記、更換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

高校畢業生在辦理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時,需要向登記機關出示普通高校出具的畢業證書和個人身份證,以及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卡或國家級研究生就業登記卡。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在登記卡上登記登記時間,經登記機關蓋章後交回本人。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註明“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憑標註“高校畢業生”字樣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免交上述規定的相關費用。

青海省工商局個體私營處處長夏守忠表示:根據我國新《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也就是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西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基金

從今年3月起,對2005年以後畢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壹定的貸款支持和貸款貼息,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基金是西寧市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專項資金。該基金由西寧市人事局和西寧市財政局共同管理。主要用於支持2005年(含2005年)以後青海省內高校畢業、戶籍在西寧、在西寧自主創業的畢業生,以及戶籍已轉入西寧的畢業生。

高校畢業生創辦、領辦科技創新企業,註冊資本65438+萬元以上的,基金管委會可為其提供6萬元以內的貸款支持;註冊資本在65438+萬元以下的,基金管委會可提供3萬元以內的貸款支持;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的,按銀行同期最低貸款利率結算利息。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也可選擇向基金管委會申請2萬元以下的貸款貼息;兩個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合作創業的,貸款貼息規模可適當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