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登記:靈活就業人員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醫保局辦理晨報及登記。審核通過後,辦理大家的醫保證、卡、專辦。
2.核定繳費:市醫保局根據靈活就業人員申報登記情況,按規定進行核實,填寫繳費核實單。
3.繳費流程:靈活就業人員持加蓋醫保局專用章的繳費審批單,直接到市地稅局辦稅大廳繳費。費票由市地稅局傳輸至市勞動結算中心,市勞動結算中心傳輸至醫保局。醫保局每月定期向勞動結算中心傳輸壹次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核定數據。
二、醫療處理流程
(1)住院
1,憑《醫療保險證》和《醫療保險卡》(所需證、卡齊全),到定點醫院繳納門診掛號費進行門診治療。
2、主治醫師在《醫療保險證》中的“病史和診療記錄”中記載主要病情、檢查(檢驗)結果和治療情況;根據病情需要住院治療的患者,由主治醫師出具住院證明。
3.將醫保證、醫保卡、住院證明提交至指定醫院醫保收費處(入院掛號處)進行掛號,醫院將住院申請信息在線上傳至醫保局(醫保證、醫保卡留在醫院出入口)。
4.縣人民醫院住院病人憑住院證明、單位介紹信、檢查報告、化驗單到醫保局業務大廳(縣人民醫院毛澤東故居對面,電話:6219561)辦理住院審批手續;在縣內其他醫院,醫院會將住院證明和檢查(檢驗)資料傳真到醫保局業務大廳,醫保局網上審批。患者無需到醫保局辦理審批手續;急診患者來不及辦理住院審批手續的,可以先住院,三天內辦完住院審批手續。
5.在醫院出入口結算處繳納壹定的住院押金。醫療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全額交納保證金,醫療費用在1,000元以上的按50%交納保證金。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以下簡稱“自付部分”)、參保人員個人負擔和單位負擔、自費藥品和自費費用由參保人員與醫院現金結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即醫保報銷部分)由醫院記賬,由醫院與醫保局結算;醫保統籌基金最低起付標準(簡稱“自付期”)為:縣內首次住院,壹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500元,二級醫療機構(縣級醫院)600元,三級醫療機構和縣外醫療機構700元;第二次住院為第壹次住院起付標準的80%;第三次住院為第壹次住院起付標準的60%。住院押金出院時,根據結算多退少補。
6、在縣人民醫院住院期間需要做特殊檢查和治療(指單個檢查和治療項目100元以上,含100元),由經治醫師開具《特殊檢查和治療審批表》,經醫院科主任和院長簽署同意後報醫保局審批;在縣內其他醫院,醫院會將《特殊檢查治療審批表》傳真到醫保局業務大廳,醫保局網上審批。患者無需到醫保局辦理審批手續;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的急診患者可先進行檢查或治療,特殊檢查和治療的審批手續將在三天內完成。
7.患者出院時,到醫院出入境結算處辦理出院結算,退還多交的住院押金或補交少交的費用;拿到醫院打印的結算單據(公司的報銷單)拿回醫保證和醫保卡。
8.被保險人在縣醫院無法診治,需要轉診到其他醫院時,由該醫院的主治醫生填寫《轉診審批表》。主任、院長簽署意見後,持醫保證、醫保卡、單位介紹信、檢查化驗、醫院出具的《轉診審批表》到醫保局業務大廳辦理轉診手續。經批準後,可轉往上級醫院診治。
(2)門診
這個地方不壹樣,但是只要帶上社保醫保單和醫保卡,看病的時候就可以告訴醫生妳有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