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行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
1.貨幣:包括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
2.存款種類:既包括個人儲蓄存款,也包括企業和其他單位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屬於保價存款。
3.金融機構的同業存款和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不在保險範圍內。
二。存款保險基金的運用:
1.在《條例》規定的限額內直接繳納被保險人保證金。
2.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在《條例》規定的限額內代為支付被保險人的存款。
3.向其他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提供擔保、分擔損失或者財務支持,以便利其收購或者承擔被接管、撤銷或者申請破產的保險機構的全部或者部分業務、資產和負債。
存款保險基金不承保的存款有哪些?
從存款的角度來看,存款保險基金的設立與每個存款人息息相關。通過存款保險,保障存款人的資金安全。
如今,《存款保險條例》實施4年後,獨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投資股權、債權、基金;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的相關資產;直接或受委托購買、經營、管理和處置資產;依法辦理存款保險相關業務;資產評估;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簡單來說,所謂存款保險基金公司,就是專門針對銀行的保險公司,是國家背書的專門處理銀行破產的企業。
存款保險僅限於存款,銀行理財和基金、小貸公司都不在保障範圍內。
目前,參與存款保險的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包括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國銀行在華分行和中資銀行海外分行的存款原則上不納入存款保險,這是國際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