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集資房需要交房屋維修基金嗎?
1.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宅區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繳納,歸全體業主所有。壹般情況下,由房產主管部門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房屋維修基金移交給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
2.業主應當在房屋交付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資金之日起30日內,將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3.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時,賬戶中的剩余資金也壹並過戶給房屋的新產權人。
買集資房怎麽交房屋維修基金?
1.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現行交存標準為:高層建築(含帶電梯的多層建築)每平方米90元,多層建築(含別墅)每平方米50元。
2、商品房銷售時,購房人與售房單位應簽訂相關的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協議,購房人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具體規定:首期維修基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按購房總價的以下比例繳納:
(壹)配有電梯的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按1.5%繳納維修基金,購房人按1%繳納。
(二)無電梯的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各按1%繳納維修基金;
3.業委會行使管理權,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物業維修基金專用賬戶,並將賬戶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賬戶是物業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資金。
購買集資房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壹般來說,維修基金是在物業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的統壹監管下建立的,所以房屋維修基金的繳納是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和使用的。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公共維修基金將移交業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