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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社保可以取出來嗎

杭州社保不可以取出來。

社會保險是職工的壹項法定權益,社會保險基金是由職工和用人單位***同繳納的,用於支付職工的社會保險待遇。壹般情況下,社會保險基金是不能隨意取出來的。社會保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進行統壹管理和使用。如果需要了解社會保險基金的相關問題,建議咨詢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保基金管理機構,了解具體的政策和規定。

社保退款所需的材料:

1、重復繳費退款:身份證、社保卡或銀行卡、社保繳費憑證等證明已經重復繳費的材料;

2、社保費用錯誤繳納或多繳退款:身份證、社保卡或銀行卡、社保繳費憑證、社保繳費流水單等證明社保費用錯誤繳納或多繳的材料;

3、個人出國退費:身份證、社保卡或銀行卡、出國證明、個人社保賬戶繳費記錄等證明個人已經出國的材料;

4、退休退費:身份證、社保卡或銀行卡、退休證、個人社保賬戶繳費記錄等證明個人已經退休的材料。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單位的社保退款申請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材料需求和申請流程,建議前往當地社保機構咨詢工作人員,以確保申請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