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介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由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市審計局等部門參與的經批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負責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十八個分中心,負責全市範圍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支付和服務保障。為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供技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介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由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市審計局等部門參與的經批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負責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十八個分中心,負責全市範圍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支付和服務保障。為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推進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的正常歸集、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
二。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能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是:
1,負責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
2、制定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範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和使用;
3、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支付和服務保障統計報表;
4、負責指導和監督各分中心的工作;
5、負責協調和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和政策落實;
6、負責組織開展住房公積金管理培訓。
三。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歸集範圍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歸集範圍包括:
1.職工住房公積金:指天津市法定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2.企業住房公積金:指天津市法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的用人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自建住房公積金:指天津市合法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繳存的自建住房公積金;
4.靈活就業住房公積金:指天津市合法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中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指自由職業者在天津市合法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6.靈活就業人員自建住房公積金:指天津市城鎮法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的自建住房公積金。
四。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費範圍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繳存範圍包括:
1.購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2.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自建住房;
3.租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租房;
4.重建住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重建住房;
5.其他支付:可以用住房公積金支付結婚費用、子女教育費用、職工安家費。
動詞 (verb的縮寫)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服務保障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保障範圍包括:
1.服務指南:發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歸集規定、繳納規定等服務指南;
2.咨詢服務:提供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繳納、服務保障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3.宣傳服務:定期發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歸集規定、繳納規定等宣傳服務;
4.在線服務: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貸款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