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的三項及各自的收費標準如下:
1、認購費:這是在購買基金時需要支付的費用。它的收費標準通常是按照購買金額的壹定比例來設定。壹般來說,認購費率會隨著購買金額的增加而降低。例如,如果某基金的認購費率為1.5%,那麽購買100萬元的基金需要支付1.5萬元的認購費。
2、申購費:這是在申購基金時需要支付的費用。申購費的計算方式與認購費類似,也是按照購買金額的壹定比例來設定。申購費率通常會根據基金的種類和購買渠道有所不同。例如,壹些基金可能會對機構投資者收取更高的申購費率。
3、贖回費:這是在贖回基金時需要支付的費用。贖回費的計算方式與認購費和申購費略有不同,它是按照持有基金的時間長短來設定。通常,持有基金的時間越長,贖回費的率越低。例如,如果某基金的贖回費率為0.5%,那麽贖回100萬元的基金需要支付5000元的贖回費。
基金銷售的註意事項
1、不得進行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或者出現重大遺漏;不得片面誇大過往業績,也不得預測所推介基金的未來業績;基金銷售人員應向投資者表明,所推介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銷售人員應當引導投資者到經監管部門核準的合法渠道辦理業務手續。
2、不得接受投資者的現金,不得以個人名義接受投資者的款項;基金銷售人員應當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以及基金銷售業務規則的規定為投資者辦理基金認購、申購、贖回等業務,不得擅自更改投資者的交易指令,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投資者的交易要求。
3、基金銷售人員不得泄露投資者買賣、持有基金份額的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基金銷售人員不得收取其他額外費用,也不得對不同投資者違規收取不同費率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