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福州市國家稅務局機構改革方案的批復》(閩國稅發〔2009〕79號),我國稅系統縣級局機構設置如下:
(1)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保留財務司;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關:東街稅務局、古曦稅務局、華達稅務局、洪山稅務局、溫泉稅務局、安泰稅務局,均為副處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2)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代理機構:吉祥稅務分局、亞峰稅務分局、菏澤稅務分局、南宮稅務分局、三寶稅務分局、建海稅務分局,均為副處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3)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構:三叉街稅務局、臨江稅務局、對湖稅務局、程門稅務局、蓋山稅務局、金山稅務局,均為副處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4)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構:茶園稅務分局、王莊稅務分局、襄垣稅務分局、新店稅務分局、嶽峰稅務分局、鼓山稅務分局,均為副處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5)福建省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保留財務司,另設黨委辦公室,內設機構為副廳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正廳級;
機構:馬尾科技園稅務局、麻江園區稅務局、長安投資區稅務局、保稅區稅務局。除保稅區稅務局外,其他三個稅務局均為副處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壹個米。
(6)福州瑯岐經濟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稅務管理部、收入會計部、納稅服務部(納稅服務部)、稅源管理部,內設機構為共享級;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構:無;
機構:無。
(7)福建省福清市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司)、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稅源管理司。財務部門暫予保留,機關黨委辦公室另行設立。內部機構都是正股;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構:榮成稅務局、喬蓉稅務局、東丈稅務局、路宏稅務局、玉溪稅務局、江陰工業區稅務局、城投稅務局、龍田稅務局、三山稅務局、高山稅務局,均為副處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8)福建省長樂市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稅源管理司,暫保留財務司。內部機構都是正股;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派出機構:吳航稅務局、江田稅務局、張崗稅務局、潭頭稅務局、梅花稅務局、古槐稅務局、金鳳稅務局、尚赫稅務局,均為副處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9)福建省閩侯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稅源管理司,暫保留財務司。內部機構都是正股;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構:甘蔗稅務局、向倩稅務局、白沙稅務局、尚潔稅務局、南嶼稅務局、青口稅務局、靖西稅務局,均為副廳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10)福建省閩清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保留財務司。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構:梅城稅務局、塔莊稅務局、阪東稅務局、池源稅務局、鐘白稅務局、百丈稅務局,均為副廳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十壹)福建省連江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保留財務司。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代理機構:鳳城市稅務局,蛯原姫奈稅務局,馬鼻稅務局,黃岐稅務局,?主管稅務局、戴東稅務局、丹陽稅務局都是副廳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12)福建省羅源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保留財務司,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構:鳳山稅務局、松山稅務局、起步稅務局、白塔稅務局,均為副廳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十三)福建省平潭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保留財務司。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構:蘭城稅務局、平原稅務局、劉水稅務局、敖東稅務局,均為副廳級;潭東稅務所是正股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14)福建省永泰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稅收管理司、收入核算司、納稅服務司(納稅服務處)、稅收征收管理司、人事教育司、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部分。內部組織在庫存級別;
直屬事業單位:稽查局,副廳級;
機關:張成稅務局、吳彤稅務局、松口稅務局、大洋稅務局、葛嶺稅務局,均為副處級;
機構:信息中心,是股票級別。
(十五)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福建省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內設機構:辦公室、稅收管理部、收入核算部、納稅服務部(納稅服務部)、稅收征收管理部、稅源管理壹部、稅源管理二部、稅源管理三部。都是正股;
直屬機構:無;
機構:無;
機構:無。
第二,機構責任
(1)辦公室
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制定相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綜合性文稿;負責信訪、內外溝通和協調;負責保密、機要和檔案工作;負責安全、衛生、會議、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稅務宣傳和信息編輯;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負責監督和督導工作;負責普法和綜合治理;負責網站的運營和維護;負責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研究和學術交流;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2)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稅收政策;負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對外綜合稅收政策文件的會議;負責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負責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稅收執法過錯追究、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對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
(3)稅務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稅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牽頭開展各類稅種的納稅評估工作,規範納稅評估工作流程和文件,總結交流納稅評估工作開展情況;負責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負責組織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的日常稅務檢查;負責國家(地區)間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協定、安排的具體實施;負責中國和非居民企業跨國所得稅務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的管理;負責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負責進出口貿易的稅收管理,制定稅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負責反騙稅工作。
(4)收益會計部分
負責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的編制,以及年度免稅計劃的分配;負責稅款繳納和退稅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負責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工作;負責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
(5)辦稅服務區(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負責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負責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並接受納稅人的投訴;負責指導稅務糾紛調解工作;負責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專欄、短信系統的運營管理;負責納稅信用體系建設,組織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負責辦稅服務廳的管理,指導基層分局涉稅窗口的辦稅服務工作。
(6)收款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負責稅收征管要素的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分析;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納稅申報管理、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負責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稅務代理行業的管理和指導。
(7)人事教育科
負責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工資、人事檔案、人事考核、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處理相關外交事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人員培訓和學歷教育;負責計劃生育、工會、* *團委、婦委會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目標考核。
機關黨務辦公室負責黨群、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8)監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負責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負責開展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負責監督效能和兩權;負責本單位幹部廉潔教育。
(9)財務科
負責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預算編制、資金執行、決算和會計工作,統籌安排和節約使用各項資金;負責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分析財務活動;負責基礎設施和政府采購;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辦理具體支付事項;負責稅務成本的分析和評估。
(十)黨管機關
負責黨群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的教育、培訓和考察。
(11)稅源管理科
負責稅源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饋,以及重點行業的稅務調查;負責稅源結構和行業稅負分析;負責重點行業稅源變化、征管水平和征管質量的評估分析;建立行業管理預警機制,指導行業管理。
(12)信息中心
負責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和實施方案的實施,落實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稅務管理系統的運行和維護;負責網絡與信息安全的管理和實施;負責數據管理和處理分析。
縣局稽查局、稅務分局、稅務所職責不變。
第三,人員配備
縣局行政編制限額為30名。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不含稅源管理機構和辦稅服務廳。
第四,領導職位的數量
每個縣局配備1名局長,3-4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縣局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的領導職數按照有關規定核定,不得超過職數。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人
(壹)各單位要按照市機構改革局的部署,加強機構改革的組織領導,逐步建立黨組統壹領導、壹把手負總責、人事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二)各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機構範圍內,自行決定本部門的實際人數、名稱及相應職責,並報市局備案。
(三)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福州市瑯岐經濟區國家稅務局要根據核定的機構合理安排內設機構的工作職責,並報市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