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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壹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2/3以上,農村老年人口占總老年人口的75%左右。解決了農民的養老問題,就相當於解決了中國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以下是我為妳收集的。歡迎閱讀參考!

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分析

摘要:隨著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以及農村人口的逐漸老齡化,本文以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為研究對象,引入制度經濟學中的交易

農村養老保險論文參考範本?

我國是壹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2/3以上,農村老年人口占總老年人口的75%左右。解決了農民的養老問題,就相當於解決了中國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以下是我為妳收集的。歡迎閱讀參考!

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分析

摘要:隨著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以及農村人口的逐漸老齡化,本文以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為研究對象,引入制度經濟學中的交易

農村養老保險論文參考範本?

我國是壹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2/3以上,農村老年人口占總老年人口的75%左右。解決了農民的養老問題,就相當於解決了中國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以下是我為妳收集的。歡迎閱讀參考!

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分析

摘要:隨著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以及農村人口的逐漸老齡化,本文以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為研究對象,引入制度經濟學中的交易成本概念,試圖在界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產品屬性的條件下,通過分析公共* * *產品的供給主體模型來分析各級* * *制度的供給,確定各級* * *制度供給的最優規模。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 *產品;制度供給;交易成本

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壹個國家文明發達的重要標誌。農村養老保險是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和* * *是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農民是制度的需求者,* * *是制度的主導者和主要供給者。與農民的需求相比,* * *的意願在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軌跡中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

壹,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共產品屬性

中國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權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農民作為中國人民和公民的大多數群體,自然有權享受社會養老權利。在此基礎上,可以判斷理想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符合公共產品的第壹屬性——效用的不可分性。作為* * *應該提供給所有農村人的制度,具有* * *受益或共同消費的特點。而且個人享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會同時影響其他個人的享受,這顯然符合公共產品的第二個屬性——非競爭性。最後,這壹制度的實施和執行不存在“誰繳費,誰享受”的問題,而是所有農村人都享受,受益範圍覆蓋所有農村人。綜上所述,理想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

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項目有三種類型: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統籌、集體補助和* * *補助相結合,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村、社區等集體組織籌資、運轉資金和發放養老金的補充養老保險;3.完全自願參加、保費自付、保險公司商業化運作的商業養老保險。就這三種方式而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可以根據其賬戶構成單獨分析,社會統籌賬戶應該是純公共產品,該賬戶的籌資完全由* * * *補貼,因此是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個人賬戶部分是準公共物品,這部分賬戶的資金由* * *和個人* * *籌集,個人不繳費不能參與。集體社區補充養老保險屬於準公共產品,具有明顯的俱樂部產品性質,集體成員可以享受,集體以外的人不能享受。商業養老保險是私人產品,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個人完全繳納保費,完全享受養老金。

就我國的實際國情而言,還不具備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上述三種養老保險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中國現在要做的是按照十七屆三中全會的精神,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因此,本文主要探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問題。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供給的最優模型分析

壹個模型假設

1.所研究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壹種理想制度,是壹種公共產品,其供給方是* * *,不存在市場供給。

2.只有壹個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其效用函數是已知的。

3.已知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的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都是產出Q的函數,即Pc=Pcq,Tc=Tcq,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農民的收入函數是Tr=Trq,所以農民的收益函數是π=Trq-Pcq-Tcq。

4.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同樣的價格提供。之所以這樣假設,是因為中國的* * *分為中央、省、市、縣、市、鄉五級,而從財權劃分上,又大致分為中央* * *和地方* * *兩級。既然每壹級* * *都存在,而且需要通過稅收等渠道為區域提供公共* * *產品。在實踐中,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行也強調了“兩個層次”的概念。“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貼,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貼。當地* * *對參保人繳費進行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等級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獎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決定。”基於以上原因,本文還討論了* * *分類前提下的最優供應模型。

二,交易費用前提下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供給模式

考慮到交易成本,機構供應商的成本發生了變化。除了原有的生產成本,還增加了交易成本。我們仍然假設生產成本是制度供給的函數,並與供給成正比。然而,如上所述,交易成本的大小取決於組織或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市場不確定性、小規模談判和資產專用性。交易成本是資產專用性的增強,並呈現指數增長趨勢。隨著資產專用性的提高,對組織最優供給規模的偏離程度越來越大,導致組織單元的交易成本增加,呈現出“先降後升”的“U”形變化。因此,在組織對制度的供給邊界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交易成本。

假設:1全社會只有壹個消費者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該制度的供給主體是兩個層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3需求者對系統的需求是q,他願意支付的成本是t;4.制度的需求者可以通過談判表達自己實際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交易談判的順序是* * *先從中央政府,再從地方政府* * *;5機構需求者願意承擔的交易成本是Ta;制度供給的總成本包括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生產成本PC是制度供給的比例函數;而交易成本先降後升。

如圖1所示,橫軸代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數量Q,縱軸代表總成本。中央* * *和地方* * *的生產成本曲線分別為PC1和PC2,兩級* * *的交易成本曲線分別用TC1和TC2表示;C1,C2代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總成本。即:

C1=PC1+TC1

C2=PC2+TC2

當存在交易成本時:

1根據前面的壹系列假設,* * *可以供應的系統規模為:

GC=α+βT-TC1-PC1

這顯然小於交易成本為零時* *的供給。此時,如果需求者願意為消費體系承擔的最大交易成本Tα≥TC1,表明該體系需求者能夠接受這壹交易成本,那麽中央政府* * *提供所有的體系供給,控制所有用於養老保險的資源,全社會養老保險的供給為G=GC=α+βT-TC1-PC1。如果Tα≥TC1,系統需求方不願意接受這筆交易費用,轉而與地方政府進行談判。

為了節約交易成本,需求者會與地方政府進行談判,他們之間的交易成本是T2。如上所述,如果本地* * *系統供給的邊際交易成本mt C2≥MTC 1,那麽此時仍供給中央* *系統,供給量為G = GC =α+βT-TC 1-PC 1;如果本地* * *的邊際交易成本小於等於MTC 1,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壹種是中央* * *不再承擔系統的供給,全部由地方* * *供給,總供給為G = GL =θ+ρT-TC2-PC2;第二種是中央政府* * *與地方政府* * *競爭,最終結果是中央政府* * *降低了* * *度的交易成本,使得兩級* * *的邊際交易成本相等。這時,全社會的制度供給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 * * *,中央政府* * *的供給是GC = α+。地方* * *的供給是GL=θ+ρT-TC2-PC2T1,T2分別是中央* * *和地方* * *提供的資源。如果Tα≤TC2需求者願意承擔的交易成本,則系統需求者無法接受這個交易成本。然後,如果社會上有下壹級* * *的話,系統就由下壹級* * *供貨,分析過程同上。如果社會上沒有其他的制度供給者,需求者不消費這樣的制度作為最佳選擇。

再者,如果各級* * *供應系統的成本是連續的,有無數條* * *成本線,從中可以找到壹個信封。在包絡上的每壹點都代表制度需求者所能承受的交易成本的條件下,各級最優制度供給如圖2所示。該圖還表明,最優的制度供給模式是由交易成本決定的。

上述模型表明,正是由於交易成本的存在,才提供了各級農村養老保險。此外,在確定各級供給邊界時,邊際交易成本起著決定性作用,這也決定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模式。

三。結論

引入交易成本的概念,從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分析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邊界。從交易成本為零的假設出發,利用Edgeworth的盒裝圖進行了理論分析,得出了在交易成本為零,沒有政策配置資源的條件下,兩級* * *的供給規模由供給曲線的斜率決定。

那麽,排除交易成本為零的假設,在有交易成本的情況下,除了交易成本,制度需求者可接受的交易成本Ta對制度供給也有重要影響。在制度需求者可以接受交易成本的條件下,* * *制度的制度供給的邊際交易成本是決定各級* * *供給的因素。另外需要註意的是,這些分析都是假設* * *類企業之間會存在制度供給的競爭,排除了合謀或者利益博弈。

本文討論的內容也可以解釋中國發達地區獨特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比如“蘇南模式”。蘇南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除了國家規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外,還有良好的社區保障,即在兩級供給制度之外,集體社區成為制度供給的主體。我們不妨把集體共同體當做第三層次* * *。那麽,由於制度需求者選擇制度供給主體時交易成本的差異,蘇南模式得以發展。蘇南的縣域經濟極其發達,農村人口與中央政府甚至省級政府的制度交易的交易成本相對較高。相反,集體社區提供的制度的交易成本更少,農民獲得的利益更多。因此,制度的主要供給者是集體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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