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批準,省級設立創業服務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創業服務工作。為切實用好創業服務專項資金,根據有關規定,我們研究制定了《開展“創業幫扶工程”切實用好創業服務資金的實施方案》,現印發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壹壹年壹月十八日
開展“創業幫扶工程”切實用好創業服務資金的實施方案
根據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創業促就業的要求,為進壹步推進我省創業促就業工作,經省政府批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決定***同設立“創業服務資金”,組織開展“創業幫扶工程”。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壹、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為目標,堅持勞動者自願、市場引導和政府促進相結合的原則,擴大創業扶持對象,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社會環境,實現創業促就業和就業促發展的良性互動,充分發揮我省創業服務專項資金的作用,探索建立新形勢下創業促就業的長效機制,開創就業工作新局面。
二、目標任務
全省“創業幫扶工程”的目標任務是:每年對6萬人提供創業服務,幫助成功創業2萬人,創業帶動就業4萬人以上。
三、幫扶對象
凡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有求職創業願望未就業的城鄉勞動者和持學校出具相關證明的畢業年度內高等院校學生,均可納入創業幫扶範圍。
四、資金保障、撥付與監督
(壹)資金安排。從2011年起,省財政每年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3000萬元創業服務專項資金。各地不得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創業服務專項資金。
(二)資金使用範圍。創業服務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創業模擬實訓、創業項目資源庫運行維護、創業服務專家聘請、各類創業服務專項活動、先進典型表彰、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創業推廣宣傳等與創業帶動就業相關的費用。
(三)資金補貼標準。定點服務機構每幫扶1人成功創業(享受包括創業專家指導在內的2項以上創業服務,取得營業執照並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同時帶動2人以上就業)給予1500元的補貼。
(四)資金項目和使用計劃。創業服務資金實行項目管理。每年的項目及資金使用計劃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並報省政府批準。
(五)資金申請及支付管理。每年初,下達當年創業服務目標任務,並根據目標任務,將創業服務專項資金撥付至各設區市及有關省財政直管縣財政部門,市、縣財政部門要及時按任務數將創業服務專項資金的60%預撥到經認定承擔任務的定點服務機構。每季度末,定點服務機構向當地就業服務局上報相關材料,包括:
(1)《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創業服務個人情況表》(見“附件1”);
(2)《創業服務專項資金申請審核認定表》(見“附件2”);
(3)《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工作情況表》(見“附件3”);
(4)《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工作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
(5)《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創業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見“附件5”);
(6)成功創業人員接受創業服務後領取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成功創業人員及所帶動就業人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8)創業服務工作總結。
經當地就業服務局匯總初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就業行政部門審核,經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後,按要求完成創業服務目標任務的,按完成任務數,由當地財政將剩余的40%創業服務專項資金撥付定點服務機構。定點服務機構應於第二年6月份前完成省下達的本年度創業幫扶任務。未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的,將結余的40%創業服務專項資金補充到當地就業專項資金。
(六)加強資金監督。各設區市、縣要嚴格按照我省創業服務專項資金使用要求,對承擔任務的定點服務機構定期開展檢查,堅決杜絕定點服務機構或個人截留、擠占、挪用、套取、騙取資金現象,對違反規定或按期完不成目標任務的,取消相應的定點服務機構資格,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要高度重視群眾或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督促相關部門進行認真核查,對於查實的問題要立即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五、工作措施
(壹)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成立“創業幫扶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同負責“創業幫扶工程”的方案制定、任務分解、定點服務機構和省級創建創業型城市的認定以及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任組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主管廳長任副組長,下設“創業幫扶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服務局,在就業行政部門的指導下,承擔創業促就業各項職責,研究制定創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創業服務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依托公***就業服務機構成立“創業幫扶工程”辦公室,完善當地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健全創業服務工作體系,具體負責 “創業幫扶工程”的各項工作,確保年度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認定服務機構,提高服務質量。為積極有效地開展“創業幫扶工程”,省“創業幫扶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我省現有3個國家級創建創業型城市的基礎上,再另外認定3個設區市作為省級創建創業型城市,予以重點扶持。同時,每年認定30個左右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創業指導中心為“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為充分發揮工會、***青團、婦聯、高等院校等部門和組織的作用,每年認定工會、***青團、婦聯設立的創業指導中心各3-5個,高等院校設立的創業指導中心10個,為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具體認定辦法如下:
1、省級創建創業型城市的認定
所有設區市開展創業幫扶工程均應具備以下條件:(1)公***就業服務體系比較健全,創業培訓工作紮實有效,創業服務發揮積極作用;(2)積極就業政策體系完善,稅費減免和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落實成效較好;(3)依托公***就業服務機構,成立創業指導中心,並有“壹站式”服務場所、不少於3人的專職正式工作人員以及明確的管理辦法;(4)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創建工作積極性高。省下達到各設區市的目標任務,不得向轄區內所屬縣(市)分解。
對3個省級創建創業型城市的認定程序: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商財政部門,向省“創業幫扶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填寫《河北省省級創建創業型城市認定表》(見“附件6”)以及近年來創業服務工作報告,由省“創業幫扶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2、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的認定
“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是指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會、***青團、婦聯、高等院校等部門和組織設立的創業指導中心。定點服務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了“創業指導中心”並掛牌運行;(2)有2個以上專職正式的工作人員;(3)有能夠提供“壹站式”創業服務的工作平臺和辦公場所;(4)有完善的辦公設備;(5)有明確的管理辦法;(6)近年來創業服務成績顯著。
對“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的認定程序:各創業指導中心需填寫《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認定表》(見“附件7”),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簽署意見後,報省“創業幫扶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準。
(三)紮實有效地開展各項創業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創業幫扶工程”期間,城鄉勞動者享受創業服務,需向創業所在地的“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提交《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創業服務個人情況表》。各地定點服務機構要進壹步完善創業服務“壹站式”工作平臺,及時受理各類城鄉勞動者的創業服務申請,及時為申請人提供創業培訓、創業項目推薦、創業服務專家指導、創業政策咨詢、創業模擬實訓、小額擔保貸款等壹系列創業服務。
1、開展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創業培訓是創業服務的重要內容之壹,各地要全面實施創業培訓項目,為有參培願望的各類城鄉勞動者提供培訓。
2、收集創業項目,***享創業信息。各地收集的創業項目要緊密結合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突出本土化、投資少、見效快、前景好等特點,經專家論證可行後,向創業者推薦,幫助創業者選準創業項目。各級創業指導中心的創業項目,統壹報省創業指導中心,經有關專家論證認定後,納入全省創業項目動態資源庫,依托“河北省就業服務網”,實現全省聯網。
3、完善咨詢服務,扶持創業人群。全省各級定點服務機構聘請的創業指導專家要填寫《河北省創業指導專家資格審核表》(見“附件8”),審核通過後,由省“創業幫扶工程”領導小組統壹頒發聘用證書。創業指導專家要采取多種形式,為各類不同群體的創業者提供個性化和專業化的創業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各級創業指導中心也要根據不同創業者的需求,安排有關專家進行有針對性的創業服務工作。省“創業幫扶工程”領導小組根據專家的服務記錄和創業者的滿意度等工作業績,每年度評選“河北省優秀創業指導專家”並給予通報表揚。
4、提供創業實訓,增強創業能力。各級公***就業服務機構要選擇壹批企業和高等院校認定為創業實訓基地,安排經過創業培訓的人員到基地進行不超過6個月的實訓,提高創業實踐能力。另外,還可采用統壹開發的創業模擬軟件對有創業願望和創業需求的人員進行創業模擬實訓,建立個人創業能力信息庫。
5、推進小額貸款,扶持自主創業。各級公***就業服務機構,要向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創業者提供幫助,積極協助其解決創業初始階段自有資金不足難題。
6、開展專項活動,營造創業氛圍。全省每年統壹組織開展“創業服務進高校”、“創業服務進高墻”、“創業服務進軍營”、“創業大講堂”、“創業服務鄉下行”、“創業項目集中展示”、“創業能力大賽”等壹系列創業服務專項活動,動員全社會各方面力量,為各類有創業意願的勞動者提供及時有效的創業服務。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我省的“創業幫扶工程”。宣傳創業政策,普及創業知識;宣傳在開展“創業幫扶工程”中探索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模式;宣傳在促進全民創業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全民創業的良好氛圍。
(四)積極落實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且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在當地公***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人員,認真落實有關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扶持的優惠政策;對有創業意願參加創業培訓的人員,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並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公***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冀人社[2009]36號文件的要求積極受理當地符合條件的大學生申請壹次性創業補助。
聯 系 人: 張桂香 石 璠
聯系電話:0311-88616734
電子郵箱:shifan@he.lss.gov.cn
聯系地址:石家莊市維明北大街118號
郵 編:050051
附件:1、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創業服務個人情況表
2、創業服務專項資金申請審核認定表
3、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工作情況表
4、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工作情況匯總表
5、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創業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
6、河北省省級創建創業型城市認定表
7、河北省“創業幫扶工程”定點服務機構認定表
8、河北省創業指導專家資格審核表
二〇壹壹年壹月壹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