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
第二,根據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於大病醫療保險範圍: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第三,可以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疾病:
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給報銷,我國保險行業對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壹和規範,這25種疾病的名稱如下: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1、腦炎後遺癥或腦膜炎後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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