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有兩種結果,壹種是在轉換期內轉換為股票,另壹種是公司收回可轉債。大股東持有可轉換債券最終選擇了上述兩種情況之壹。假設大股東減可轉換債券數量大,少量減持沒有討論價值,如減持1萬元可轉換債券,沒有必要註意,所以只談大量減持。如果選擇轉換為股票,壹方面會增加持股比例,另壹方面也會影響大股東自身的資本周轉。大股東可能對公司的前景沒有特別的信心,會選擇賣出可轉換債券來做其他事情,或者可能真的需要轉讓資金來賣出可轉換債券。如果大股東選擇持有到期和其他公司贖回可轉換債券。這對大股東來說是壹個巨大的損失,因為可轉換債券的利息相當於活期存款的利息。
壹開始,大股東認購可轉換債券也是壹種促銷手段。可轉換債券發行後,他們自然需要找到賣出的機會。大股東減持可轉換債券的動機必須是套利行為,其背後的邏輯分析當然樂觀,導致其他債權持有人信任危機,形成短期負面,導致可轉換債券價格下跌。
從長遠來看,大股東的減持已經從債權 債務的雙重身份轉變為只有債務人的單壹身份。如果可轉換債券稀釋後期股權,不利於上市公司修復股價,不利於可轉換債券;除非市場概念極大地有利於股票的上漲,否則負面大於利潤,這種可轉換債券只能被視為純債券,有壹定的回報要求投資者避免。(1)如果純粹是普通的投資行為,那就是中性的。因為大股東減少可轉換債券可能只是覺得公司的可轉換債券價格可能會下跌,減少是為了及時鎖定收入,這是壹種純粹的投資行為,這種交易行為每天發生在市場上,相對中性;當然,也有可能有更好的投資項目需要資金和減少現金。
當然,由於大股東比普通投資者更了解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大股東的減持也可能是由於公司經營不善,知道公司經營存在潛在風險,通過減持規避風險。如果是這樣,大股東的減持是負面的,我們應該註意大股東的行為值得註意,因為他們掌握了更多關於公司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