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國國民(阿富汗、阿爾巴尼亞、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
2、 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居民;
3、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如岡比亞或幾內亞比紹);
4、 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文件的人士;
5、 臺灣居民。
根據《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中國內地人士申請香港移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在申請前後無違法犯罪記錄;
2、 中國內地人士必須擁有第三國永久居民身份(岡比亞或幾內亞比紹。我司協助代辦);
3、 主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兩年個人持續不間斷擁有不少於1000萬港元凈資產;
4、 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援助;
5、 在向香港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準後的六個月內,把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香港投資移民,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1. 股票:以港元的香港證券所上市公司股票
2. 債券:以港元為單位
3. 存款證:由《銀行業條件》訂明的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存款證
4. 後償債券:由認可機構按《銀行業條件》發行,並以港元為單位的後償債券項
5. 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CIS)
6. 投連險計劃(新增)
僑鑫國際投資移民溫馨提示:
香港資本者入境計劃要求主申請人提供連續二年持續不間斷的資產背景;
建議您優先提供持續性比較強的資產,如房產、公司股權等;
如果您不方便提供該類資產,也可提供股票、存款、基金等資產資料,同時建議應盡量集中在其中壹項或兩項,以便於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