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職工參保者普通門診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每月300元,包括藥費和診療費;
2、城鎮職工參保者門診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額每月200元;
3、城鄉居民中未成年人和在校生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1000元,僅限藥費;
4、城鄉居民中其他人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600元,也僅限藥費;
5、城鎮職工住院醫療的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44.55萬元;
6、城鎮職工重大疾病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2.27萬元;
7、城鄉居民的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18.2萬元;
8、城鄉居民重大疾病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12至18萬元。
醫保的基本原則:
1、互助***濟原則:醫保制度通過集中管理和使用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實現風險***擔和資源***享;
2、權責對等原則:參保人員在享受醫保待遇的同時,應按規定繳納醫保費用;
3、基本保障原則:醫保重點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對超出基本保障範圍的醫療服務實行限制或自費;
4、公平合理原則:醫保制度應保證所有參保人員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平等的醫療保障權利;
5、可持續發展原則:醫保制度的設計和運行應確保長期穩定,防止出現資金不足的風險。
綜上所述,醫保統籌額度按年度計算,城鎮職工門診最高300元/月及慢性病200元/月,城鄉居民未成年和在校生年度限額1000元、其他人600元(僅藥費),城鎮職工住院及重大疾病補助年度限額分別為44.55萬元和22.27萬元,城鄉居民住院及重大疾病補助年度限額分別為18.2萬元和12至18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