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已經申請了美國的入境許可
作為家庭訪客的王國。
妳以家庭訪客的身份申請進入英國。
根據妳的護照、申請表和妳的證件,我已經仔細考慮了妳的申請
前提是妳已經聲明妳所提供的信息
盡妳最大的努力做到完整和真實
知識。
根據妳的護照、申請表和妳提供的文件,我已經仔細考慮了妳的申請。妳聲明妳已經盡妳所知提供了完整和正確的信息。
然而,總的來說,我不滿意
妳的應用程序符合
段落41對以下內容的要求
原因:
但是,考慮到可能性,我認為妳的申請不符合41節的要求,原因如下:
妳只是壹段時間內的真正訪客。
妳是壹個真正的短期遊客。
妳將能夠維持和適應
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不依靠公共資金或就業。
妳有能力根據自己的情況維持生活,不用動用公款,也不用工作。
妳打算最終離開英國
妳提議的拜訪。
妳將在建議的觀光期後離開英國。
妳申請去看望妳的妹妹。我認識到
家庭訪問的重要性,我對
妳的擔保人的誠信和他們的能力
向您提供足夠的維護和住宿
在妳計劃訪問英國期間。然而,當
評估妳的簽證申請,移民局
規則要求我確信妳個人
有資格獲得簽證。
妳申請去看望妳姐姐。我理解探親的重要性,我對妳的擔保人的信譽以及他們在妳訪問英國期間為妳提供充足住宿的能力感到滿意。然而,在評估妳的簽證申請時,移民條例要求我對妳的個人簽證條件感到滿意。
當妳申請簽證的時候,妳清楚地知道
妳認為妳的申請應該充分
文件,妳被告知文件的類型
入境檢查官員發現當他們
做出他們的決定。您選擇提交您的
盡管已被告知
您包含的支持文檔不太可能
足夠全面。
妳在申請簽證的時候,已經明確說明了申請必須證件齊全。妳已經被告知簽證官在做決定時認為有幫助的文件類型。當您被告知您提供的證明文件可能不全面時,您選擇提交申請。
妳說妳有工作,並且和妳的
雇主自1999。妳聲稱的月收入是
2000元人民幣。妳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妳
在中國的收入或儲蓄。
妳聲明妳有工作,從1999開始為妳的雇主工作。妳聲稱妳的月薪是2000元人民幣。但是我沒有提供妳在中國的收入和存款證明。
雖然這只是妳申請中的壹個因素,但在沒有書面證據的情況下。總的來說,我對妳提供的個人經歷的準確描述並不滿意。這意味著我不滿意妳打算在訪問結束時離開英國。
這只是妳申請中缺少書面證明的壹部分。根據各種可能性,我不滿意您提供了準確的個人信息。換句話說,我不能滿足於妳在觀光期結束後離開英國。
為了支持妳的資金,妳提供了壹個固定的
然而,我註意到壹筆金額為人民幣60,000元的定期存款
這是以妳父親的名義。沒有
表明他持有的任何其他資金或儲蓄,以及
再加上缺乏相關文件
妳的財務狀況意味著我無法確定
妳在中國家庭的真實經濟狀況。
妳提供了6萬元的死亡押金證明妳的錢,但是我發現是在妳父親的名下。並不能說明他有其他的資金或者存款,這個因素再加上沒有關於妳財務狀況的文件。我不太清楚妳在中國家庭的真實財務細節。
我很不滿意妳的職位
在沒有追索權的情況下維持和適應妳自己
公共基金或接受就業。
所以,我不能滿足於妳不用公款,不工作就能維持自己的生活。
妳給出的理由和妳做的準備
關於妳提議的訪問,我已經考慮過了
結合妳的個人和經濟
環境,正如我上面詳述的,引導我
懷疑,在概率的天平上,妳是壹個
壹段時間內真正的訪客。
妳給出的理由和妳提交的訪問準備,加上我在上面詳細解釋的妳的個人和財務狀況,讓我懷疑妳在所有的可能性中都是壹個真正的短期遊客。
因此,我不相信妳是真心的
尋求入境的目的和期限為
由妳陳述。
因此,我不滿意妳真的按照妳所說的目的和停留時間申請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