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壹般為每年9月至次年2月。具體時間以當地規定為準。可以撥打12333咨詢。
2.員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由公司每月匯繳,具體繳費時間由公司決定;
3.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繳納可以在辦理的時候進行,具體可以去當地社保局了解;
4.新農合繳費時間壹般在每年的9月-65438+2月,具體看各地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支付流程
(壹)驗收申請
醫療保險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參保單位上報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變更申報表》,並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工資發放計劃表;
2、《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名單》
3、醫療保險機構提供的其他資料。
(2)支付驗證
1,醫療保險機構征繳部門對參保單位提供的繳費申報審批表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被保險人應辦理批準或增減手續。
2.醫療保險機構征繳部門根據繳費申報核實情況,及時為新增參保人員記錄參保時間、當期繳費工資等信息。醫療保險機構征繳部門根據參保單位申報核定當期繳費基數。
3.醫療保險機構征繳部門根據核定的參保單位當期繳費基數和繳費費率計算應繳費額,並打印《醫療保險繳費通知單》,反饋申報單位,在此基礎上進行征繳。
(3)收費
1.醫療保險機構可以通過“收入戶存款”銀行收取費用,也可以通過支票、現金、電匯或銀行本票收取費用,並出具專用收據。醫療保險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每月與銀行對賬,並將回單反饋給征收部門。
2.醫療保險機構征繳部門根據財務管理部門反饋的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向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書》。逾期不執行的,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逾期繳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可壹次性支付壹個月、壹個季度、半年或壹年。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的,應在季度初或年初支付。暫時無力繳納的,可申請緩繳,緩繳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四)支付欠款
醫療保險機構征繳部門應當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寫《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繳納欠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被保險人確需緊急救治和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搶救必須使用的藥物範圍可以適當放寬。參保人員急診、搶救醫療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醫藥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