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省直單位繳省公,其余單位繳市公
取決於妳單位
問題二:浙江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跟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有區別嗎? 市民之家是辦理市公積金提取的,妳交的是省公的,必須去風起路省直公積金提取處辦理提取。。省直公積金周末是不辦理的。。。謝謝了,麻煩妳給我加分喔
問題三:浙江省直公積金 請問怎麽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壹)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壹)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問題四:浙江省 公積金 合作銀行有哪些 浙江省公積金合作銀行有:
1: 建設銀行杭州西湖支行
地址:保叔路60號
2:工商銀行杭州之江支行
地址:鳳起路98號
3: 農業銀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地址:建國中路11號
4:杭州銀行西湖支行
地址:天目山路260號
5:中國銀行杭州高新支行
地址:文三路390號
6:交通銀行杭州華浙支行
地址:華浙廣場1號
7:民生銀行杭州武林支行
地址:天目山路102號
8:浦東發展銀行杭州文暉支行
地址:文三路112號
9: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營業部
地址:延安路88號
10:平安銀行杭州黃龍支行
地址:杭大路15號
11:興業銀行杭州分行零售事業部
地址:慶春路40號
12:廣東發展銀行杭州分行個貸中心
地址:延安路516號
13:招商銀行杭州分行營業部
地址:杭大路23號
14:光大銀行杭州分行個人金融部
地址:密度橋路1號
問題五:浙江省直公積金查詢帳號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查詢的辦法:
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進入官方網站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鏈接,擊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賬號(身份證或公積金卡號)及密碼,進入賬戶詳細頁面。
登錄公積金托管銀行網銀查詢:登錄公積金托管銀行,登錄成功後,進入的是網銀歡迎頁面,點擊導航欄“我的賬戶”欄目鏈接;進入“我的賬戶”頁面後,在左側功能菜單裏找到“住房公積金”選項,點開“住房公積金”;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需要查詢的“我的住房公積金”、“查詢交易明細”和“查詢還款計劃表”。
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臺查詢:職工本人查詢需攜帶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單位經辦人查詢需攜帶單位經辦人持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原件、查詢職工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受委托人查詢需攜帶受委托人持查詢職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原件;攜帶資料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櫃臺;查詢(打印)公積金繳存歷史明細(超過近壹年半)的,須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前往公積金中心(辦事處、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可在5個工作日後領取查詢明細。
撥打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查詢:撥打公積金熱線,根據提示點擊自助查詢,點擊賬戶查詢輸入公積金帳號和密碼即可。
通過短信查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積金查詢格式要求編輯短信,發送至查詢號碼即可。
支付寶查詢公積金(部分城市不支持):點擊手機桌面的支付寶錢包按鈕,打開進入首頁;找到“城市服務”按鈕打開進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務”菜單中,找到“公積金查詢”按鈕;首次操作該項服務時,需要先進行授權確認;授權完成後,即可點擊“個人查詢”按鈕;按系統提示輸入身份證號碼,查詢密碼;進入界面後即可等待系統提供具體數據。
問題六:杭州市公積金和浙江省公積金的區別 公積金都是單位繳納的,都差不多
有關於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規定: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問題七:浙江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單位地址在哪? 辦事大廳在鳳起路619號(花中城宴會廳斜對面),還有壹個浙江省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在浙西湖區石壹路3號省直房改辦。公交車可以選擇在省府路或者環城西路下車,換成西路有鳳起路十四中,走過來壹點路,其實也是很好找的。
問題八:浙江省直公積金怎樣提取12個月 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要求
(壹)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二)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癥(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問題九:浙江省公積金怎麽查個人賬戶 打查詢本省的公積金中心的電話號碼,然後,打公積金中心電話,把自己的公積金帳號報給他們,就可以查詢到妳的公積金了。
問題十:浙江省公積金上班時間 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上下班時間表:
周壹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