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行國債,主要是國家為了籌集資金,向部分投資者出具書面借款憑證,然後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
債券是壹種有價證券,也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款籌集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債權憑證,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債券的本質是債務的憑證,具有法律效力。最常見的債券主要有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零息票債券。
債券發行人是“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是“債權人”。債券發行人是借入資金的經濟實體,必須按約定時間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債券投資者是借貸資金的經濟主體;債券不僅反映了發行人與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也是這種關系的法律證據。
債券/債權證是金融合同的壹種,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直接向社會借款,並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按約定條款償還本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務的憑證,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者是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是債權人。
債券是壹種有價值的證券。因為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壹種固定利率證券(fixed-interest securities)。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債券作為債權債務的憑證,和其他有價證券壹樣,也是壹種虛擬資本,而不是真實資本。是經濟運行中實際使用的真實資本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