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築評價指標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施工管理與運行管理七個指標組成。設計評審不涉及建設管理和運營管理。每類指標包括控制項和評分項。為了鼓勵綠色建築技術和管理的改進和創新,評價指標體系還統壹設置了加分項。
控制項的評價結果是滿意還是不滿意;評分項和加分項的評價結果均為壹定分值或不得分。
綠色建築評價按照總分進行評分。總分為加權計算後的相應類別指標得分項得分之和與加分項附加得分之和。
評價指標體系中各項指標的總得分為100。七大類指標每壹類的得分為Q1,Q2,Q3,Q4,Q5,Q6,Q7,是將被評估建築的各項指標的實際得分乘以100分,再除以該建築的理論總分計算出來的。理論上,某壹指標的總得分等於被評價建築所有評分項的最高得分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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