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要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的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