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準備階段。基本上分為以下幾個步驟:(1)具備招標條件的單位填寫《招標申請書》,報有關部門審批;經批準後,組織招標小組和評標委員會,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發布招標公告,審定投標人,發布招標文件,組織招標會議和現場踏勘,接受招標文件。
2.投標準備階段。根據招標公告或招標單位的邀請,選擇符合本單位設計和施工能力的項目,向招標單位提交投標意向,提供資格文件和資料;資格預審通過後,組織招標小組,跟蹤招標項目,購買招標文件,參加招標會議和現場考察,編制招標文件,並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給招標單位。
3.開標和評標階段。按照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在招標人代表和公證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公開開標;招標人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後審、詢價和評標;投標人應做好回答詢問、接受詢問和等待評標、決標的準備。
4.決定貼標簽的階段。評標委員會提出評標意見,提交決策單位確定,並根據中標內容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人接到中標通知書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與招標單位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