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對來徐和回徐在當地有聚集性疫情的縣(市)的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單間)。
三是對從當地出現聚集性疫情的設區市其他縣(市)返回的人員,嚴格執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監測(單間)+11天隨訪健康監測。後續健康監測期間,不允許參加群眾性活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出入公共場所,出行時佩戴口罩。
四、對14天內與新冠肺炎感染者有過軌交且有高危地區居住史者,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單間)。
由於疫情變化快,請提前來電咨詢即時疫情政策和具體時間要求。根據疫情發展,應急指揮部將及時調整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