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
1.爆破震動檢查(監測)應由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
2.檢驗(監督)和計量單位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
3.批準的檢測範圍應包括爆破振動監測的相關內容;
人員:
1.技術負責人應持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和《爆破震動測試人員資格證書》;
2.檢查員(監督員)應持有爆破振動測試儀資格證書;
3.如果是從事鐵路工程振動監測的,也要有鐵路工程專業背景。
設備:
1.測試系統應滿足國家計量法規的要求。
2.檢驗(監督)儀器設備應按規定進行檢定、校準和檢驗。
3.測試儀器設備應滿足耐振動、耐高(低)溫、耐潮濕和防水測試環境的要求。
4.檢驗(監測)設備的選擇應滿足精度要求,並實現自動檢驗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