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後,6%的技術服務費包括具有壹定技術專長和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專家、教授或管理人員承擔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咨詢、提供設計文件、技術資料、進行可行性研究、傳授技術、培訓人員、參與管理等所收取的費用。技術服務費屬於營改增範圍內的現代服務業,由國家稅務總局管轄,又稱增值稅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圍繞制造業、文化產業和現代物流業提供技術和知識服務的經營活動,包括R&D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和廣播影視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指定的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