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用投標所需的相同證明文件開立壹個專用存款賬戶;
1、建設資金、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資金、社會保障資金,基本都要出具主管部門的批文。
2.對於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3、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的批文。
4、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相關證明和材料。
5、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由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出具。
6、期貨交易保證金,應由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出具。
7.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當出具證明。
8.收入匯出和業務支出,應出具基本賬戶存款人的相關證明。
9、黨、團、工會在組織經費方面,應出具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準或證明。
10.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相關法律法規或政府部門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