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全質量環保部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質量監督工作。
2、熟悉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和鐵路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熟練使用各種質量檢測設備。
3.貫徹執行國家、鐵道部、建設單位和省市關於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識別並建立與質量有關的有效文件清單,協助學習培訓的宣傳和實施。
4、根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制定質量管理規劃,負責全面質量管理,行使質量監督職能。根據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檢查和指導本工程的所有工程質量。
5.負責項目部質量控制體系在工區的實施,做好過程質量控制。監督各下屬單位認真執行工程質量“三檢”制度。
6、經常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工程質量,並做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問題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並負責監督實施;參加質量分析會,嚴格執行質量獎罰制度。
7.負責執行局“三標壹體”體系文件中的質量目標管理、施工過程質量管理、工程質量檢驗、不合格品、糾正和預防措施等控制程序,並做好相關記錄。
8.參與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事故原因分析和處理意見,並形成完整記錄。
9.積極參與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的推廣應用,督促和指導相關部門切實抓好創優規劃和QC小組活動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