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地產最新政策
天津購房政策:1。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人士,暫停購買本市(濱海新區除外)新房和二手房。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供3年內在本市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證明。已繳納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3.為保障在天津等地工作人員的住房需求,打擊利用金融杠桿進行住房投機行為,進壹步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具體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會同天津銀監局頒布實施。有關部門應為貸款銀行提供查詢借款人戶籍、住房、婚姻狀況等信息的便利。4.發揮土地供應對房地產市場的源頭調節作用,增加住宅開發用地供應,督促房企盡快上市,平衡市場供求。對市場預期較高、可能導致價格偏高的新出讓住宅用地,采取勸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自持租賃房”、“限地價競棚改安置房”等措施,控制地價,穩定房價市場預期。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