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留條件申請人在日本有連續5年以上的居留。
二、能力要求申請人年滿20周歲,具備國內法律規定的成年能力。
三、人品條件申請人人品好。
四。申請人及其配偶所擁有的資產和技能足以維持生計。?
5.雙重國籍防止條件申請人無國籍,或者申請人在取得日本國籍時放棄原國籍。?
6.非法組織要求申請者不得加入或組建企圖以暴力摧毀日本政府的組織或有類似主張的政黨。?
擴展數據:
日本國籍法第8條
即使不符合第5條第1款第1、第2和第4項的要求,司法部長也應批準符合下列要求的外國人入籍..
居住在日本的日本國民的子女(領養子女除外)。
日本國民的養子,在日本連續居住超過65,438+0年,收養時根據國內法是未成年人。
喪失日本國籍者(歸化後喪失日本國籍者除外)在日本有住所。
黃出生在日本,出生時沒有國籍,此時已經在日本生活了3年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歸化
知網空間-日本國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