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國有、集體、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含港、澳、臺資企業,下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股份制和股份合作企業工作的內地居民,以及在境外定居的中國公民。
(二)在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外國駐華使領館、外國企業、新聞機構及其他駐華機構(以下簡稱駐華機構)工作的內地居民和在境外定居的中國公民。
上述人員由單位派遣到香港從事經營活動。
擴展數據
申請程序
1.受理機關:戶籍所在地縣(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2.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表》1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並與影樓打印回執和1張數碼光學照片。
3.提交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只需提交戶口本;軍人只需要提交身份證明,提交復印件。
4.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5.已通知公安部門備案的出境人員,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港澳個人旅遊簽註,須按幹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意見。其他人員不需要提交單位或派出所的意見。
百度百科-香港商務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