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賣房的過程。
1,議價:
賣家賣房的時候,如果買家願意出價,肯定會和妳討價還價。因為房子的價格不像普通商品的成本,價格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和市場交易,所以會預留議價空間。
2.存款:
如果雙方決定交易房子,買方必須先支付定金。所謂定金,就是買方向賣方支付的保證合同重復的錢,具有合同效力。妳接受定金後,如果買家反悔,妳有權沒收定金,否則賣家(妳)反悔,妳必須雙倍退款。
3.簽約:簽訂協議時,雙方需要註意攜帶戶口本和產權人身份證。簽訂協議時,要求賣方產權人到場,如果沒有,則需要委托書等文件。
4.資金:
在資金籌集過程中,賣家(妳)需要在銀行開戶,買家把錢打入賬戶,銀行會暫時凍結這筆錢,轉賬完成後解凍,支付給賣家。
5.關稅支付和轉移:
買賣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後30天內到房屋所在地稅務局辦理,買方契稅必須在房管局繳納。
6.尾款:買受人全額支付剩余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