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
第八條除涉及國家秘密、供應商商業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保密的政府采購信息外,下列政府采購信息必須予以公告:
(壹)與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
(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金額標準;
(三)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機構名錄;
(四)招標信息,包括招標公告、投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交易結果及其更正等。;
(五)財政部門受理政府采購投訴的聯系方式和投訴處理決定;
(六)財政部門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
(七)采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公布的其他政府采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