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企業進入江西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1,省外進入江西施工企業信息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資格)復印件、開戶許可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誠信守法承諾;
4、在贛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委托人的任命書或委托書、身份信息及社會信息、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的聯系方式。
5.江西辦事處的產權證或租賃合同。
6.省外檢測機構在江西有自己相應的檢測能力(包括檢測場地和檢測設備等。).
7.備案的省外造價咨詢企業單項工程擬承擔的項目名稱及相關信息。
《江西省建設管理條例》第七條:省外單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活動,必須持相應的資質證書、省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介紹信及相關證明材料,向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