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過戶後,買方需要繳納契稅;
(2)印花稅;
(3)交易評估費;
(四)工本費和檔案管理費;
(五)交易費用;
(六)營業稅及附加(教育費附加、城建費);
(7)個人所得稅。
二、二手房過戶流程:
(1)買賣雙方訂立買賣合同。
房地產買賣雙方通過聯系協商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二)接受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檢查。
房地產交易雙方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應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進行必要的現場勘查,由評估師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評估。
(3)房契過戶。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產權性質和購買對象報相關負責人審批後,由代理人通知買賣雙方辦理簽契手續。
(四)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房屋買賣雙方通過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後,買受人應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換取新的房產證。
三、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並再次上市的交易。二手房是相對於開發商手中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貧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