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議簽太久不合適。
由於時間緊張,很多留學生都趕著和房東簽合同,辦理入住手續。結果入住後發現很多問題,不建議留學生簽約時間過長。學生可以住壹段時間後再決定是否續約,這樣可以避免遇到太多問題,損失太多時間和金錢。
2.租房前確認房東身份。
到了留學的國家,留學生需要有自我保護意識。租房前壹定要確認房東和租客的身份,了解他們的職業和工作單位,查看房東的社保卡,並把這些信息傳達給他們的家人朋友。同時,留學生也不要忘記查看出租屋的產權證,防止房東騙空房子。
3.不要貪小便宜。
有的房東在租賃合同中故意不提家電、家具損壞的賠償問題。簽合同時,留學生認為已經包含在合同中,沒有確認賠償就簽了合同。但租約結束後,房東要求超額賠償。所以告誡同學們,壹個人的時候不要貪小便宜。妳要看清楚合同裏租房的義務和責任。以免妳的努力付諸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