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六條國家鼓勵民辦學校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線實施教育活動。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網上實施教育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互聯網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線實施教育活動的民辦學校,應當取得相應的辦學許可證。民辦學校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線實施教育活動時,應當建立並落實互聯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護技術措施。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傳播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播,采取消除等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相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外國人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網上開展教育活動,應當遵守外國人在華工作教育管理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