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協商取決於對行政信息的掌握和運用。
1.信息的內容決定了咨詢服務的範圍。
2.信息的完整性決定了咨詢服務的能力。
3.信息獲取和處理的及時性決定了咨詢服務的適應性和主動性。
4.信息處理的科學性決定了咨詢服務的可靠性。
(二)行政咨詢對行政信息工作有積極作用。
1.行政咨詢使行政信息的獲取更有針對性。行政信息工作是為行政管理服務的,這就決定了信息工作必須滿足行政管理的要求或需要。
2.行政咨詢為信息處理提供了基礎。因為條件的不同(時間、地點、用戶、相關信息等。)其發生、形成或應用,行政信息的價值、內容選擇、處理程度、處理速度都會有所不同。
3.行政協商明確了信息傳遞的要求。行政協商的內容、性質、範圍和層次對信息傳遞提出了具體要求,直接決定了信息傳遞各種因素的確定或調整。
4.行政咨詢促進信息管理的完善。咨詢工作體現或提出了行政管理對信息工作的新要求和更高標準,對行政信息管理具有促進作用。此外,咨詢過程實際上可以被視為對信息管理效果的壹種檢驗。為了及時提供可靠的信息作為咨詢服務的基礎,它要求信息管理者在管理上下功夫,保證各種要素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信息系統的作用和效率。此外,行政咨詢對信息存儲和潛在價值挖掘也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