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信息:2065438+2009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公告(2065438+2009年2月28日發布)
雇傭
(1)擬聘用和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結果,從最低分到最高分確定擬聘用人選,並在倉山區政府網站和倉山區建新鎮政府公告欄公示7天。
(二)聘用和解聘
被錄用人員與倉山區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每期兩年。試用期壹個月,月薪2500元(壹次付清)。試用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有其他不能適應崗位需要的情形,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員應當在建新鎮人民政府工作不少於2年,並簽訂個人承諾書。
(3)福利待遇
工資總額3960元/月(含單位繳納五險壹金部分及服務費),按規定繳納五險壹金;按規定享受工齡和教育補貼。
原標題: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編外人員招聘簡章
資料來源: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