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五條房屋所有權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壹法律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六條房屋所有權登記應當遵循房屋所有權與房屋占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壹致的原則。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可以制作和頒發統壹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並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記載於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地產權證書的樣式應當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