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域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搬遷費20元/m2,分兩次計算;
(2)臨時安置費按25元/m2計算,逾期12個月以內每月增加50%,預計不足24個月的從13個月起增加75%,逾期超過24個月的從第25個月起增加100%。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不動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二、拆遷有什麽註意事項?
1,賠償形式及金額;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房的面積、位置和等級;
4、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違約責任等相關實時拆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