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要求;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30歲以下為7月以後出生(含1991)(其他涉及年齡計算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壹)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正在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列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權限未滿的。
(五)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仍在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七)五河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