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心理學、教育學、醫學類本科學生可直接報考三級心理咨詢師;
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大專學歷,經過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2.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經過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3.大四學生和應屆畢業生可憑學生證申報。
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條件:
1.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2.各級各類學校的非師範畢業生,應按省教育廳的安排申請教師資格,補考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由省教育廳組織考試合格。(師範大學畢業的申請人,教育學、心理學免試。)
3.各級各類學校的非師範畢業生在申請教師資格時,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講座(講座分為面試和試講)。(報考師範教育的畢業生,如能提供三個月及以上的教學證明,可免於面試和聽課。)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按教師體檢標準和辦法進行體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