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租嗎?
法律上,法律允許土地承包人轉租(轉讓)他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如何流轉。但需要註意的是,農村土地轉租是雙方自願平等基礎上達成的協議,需要確保土地租賃合同沒有問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承包土地後,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轉讓他人承包的土地經營權。第十條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轉讓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七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分產品的權利;(二)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三)土地經營權依法轉讓;(四)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將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按照自願有償的原則,引導和支持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土地返還給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在承包期內,承包方返還承包地或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有權就其在承包地投資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獲得相應補償。